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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廉政教育“课堂”:秦淮法院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案件
日期:2023-10-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3年10月18日下午,秦淮法院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洗钱案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40名青年干警、江苏联通党群工作部党支部组织20名工作人员全程旁听了庭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1受贿

2017年至2023年,被告人程某在担任某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为他人在拆迁补偿、承接项目及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或者承诺提供帮助,并先后多次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0余万元。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程某在担任某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接受邢某等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30余万元。

3洗钱

2023年1月至3月,被告人程某为掩饰、隐瞒其受贿犯罪所得,将其收受的上述受贿款项中的现金人民币40万元交给其弟刘某,并指使其弟刘某以本人名义存入银行账户后再转账给其银行账户。

该案由秦淮法院刑庭员额法官周可荃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唐莉、吴良明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程某的犯罪事实、案件的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程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择期依法宣判。

庭审的最后,审判长周可荃对被告人程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周可荃表示:

“程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却因为价值观念的偏移、理想信念的滑坡及党性修养的缺乏,多次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巨额贿赂,并通过自洗钱的方式意图掩盖受贿罪行,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给其本人和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再现犯罪事实,对被告人、旁听人员进行了生动的法治教育,希望旁听人员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坚定理想信念,守住法律底线。”

旁听人员表示,看到曾经的领导干部坐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审判,对曾经的贪腐行为进行深切的忏悔,使得自己更为直观的感受到贪腐犯罪对于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带来的惨痛教训。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切实以被告人程某为戒,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做到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今后的工作中,秦淮法院将切实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守好廉洁底线,营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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