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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与南京市烟草局就电子烟案件行刑衔接开展研讨交流
日期:2023-07-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涉电子烟案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推进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工作,秦淮法院走访南京市烟草专卖局四分局,并举行电子烟案件行刑衔接研讨交流会。秦淮法院副院长汪睿、刑庭庭长戴娟及刑庭员额法官尹江、周可荃,南京市烟草专卖局电子烟处处长陈书高、南京市烟草专卖局四分局局长王皓等人参加了研讨会。

南京市烟草专卖局电子烟处处长陈书高先就目前电子烟打击的主要类型、遇到的主要问题及查处的相关行政转刑事案件情况进行介绍,并就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与秦淮法院进行了深入研讨。

随后,秦淮法院刑庭庭长戴娟介绍了近年来秦淮法院审理涉电子烟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除了涉非法经营犯罪以外,电子烟还因其多彩的外观颇受未成年人及年轻女性的青睐,吸烟群体有低龄化、女性化的倾向,另外之前由于开放式电子烟未纳入管控范围,在电子烟烟油中加注毒品的涉毒品犯罪也时有发生。

秦淮法院副院长汪睿表示在打击涉电子烟的犯罪活动中,秦淮法院与南京市烟草专卖局要进一步完善电子烟案件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工作。

最后,为加强涉电子烟犯罪案件的诉源治理,双方达成共识将从以下重点工作出发加强联动协作:

01

加强电子烟管理宣传工作。

针对电子烟受众低龄化的特点,在高校等人流密集处设置展板,以张贴宣传画、派发宣传单等方式,提升学生群体对电子烟及相关法律的认识,减少因法律认识不足而违法的情况。

02

成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组。

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成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组,以各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应对涉电子烟案件的各种复杂情况,更有效地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

03

定期举行工作研讨会。

面对新情况新类型案件定期沟通研讨,畅通电子烟案件行刑衔接工作渠道,及时通报、共同研判涉电子烟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情况、新动向、新进展,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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