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改革调研
近年来,秦淮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消费维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秦淮法院有两名干警两篇案例分别获评3·15奖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3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法院2024年度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秦淮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歆办理的“医疗美容消费者预充值后,可在合理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王某诉医美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成功入选。
基本案情
王某为接受医美服务在医美公司预充值,并在知情同意书及会员消费明细上约定,一旦付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付款当晚及次日,王某与公司联系退款事宜。因公司不同意,王某向江苏省消保委投诉,江苏省消保委支持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预付款项。
法院认为,知情同意书和会员消费明细中关于不得退款的条款系格式条款,应属无效。王某在付款的当晚及次日即多次与医美公司沟通退款事宜,未超过合理的冷静期。医疗服务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案涉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现实可能,故判令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扣除赠品费用)。
典型意义
医疗美容服务具有较高的人身风险性,为督促机构合法经营和行业健康发展,倡导医美机构与消费者就冷静期等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预付式消费者有权在冷静期内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本案依据《江苏省消费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判决医美消费者在合理冷静期内享有反悔权的同时,也对医美机构实际提供服务的对价作出了合理认定,对于推动医疗美容消费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月15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4年度南京市放心消费最佳实践案例评选结果公布,秦淮法院报送的《设立文旅消费微法庭,打造门东无讼旅游示范区》入选。该案例通过背景情况、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以及经验启示四个方面展示了文旅消费微法庭的设立情况、运行模式以及实践成果,在全市范围内为提升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示范模板。
案例简介
近年来,文旅消费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热点,但随之产生的消费纠纷也逐渐增多。为及时化解景区矛盾纠纷,秦淮法院于2023年1月19日在门东景区设立文旅消费微法庭,努力将门东景区打造为无讼旅游示范区,为全面促进消费提供强力司法服务保障。依托该数字微法庭,秦淮法院与门东街区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及时了解景区需求,持续为景区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每逢节假日均安排法官至微法庭值班,提供消费纠纷矛盾化解“不打烊”服务,随时随地开展景区矛盾纠纷诉前调处、法治宣讲、网上立案、在线诉讼等服务。自文旅消费微法庭设立以来,无一矛盾纠纷诉至法院,实现消费纠纷等案件就地化解,让消费者买得安心、用得放心。
(案例编写人:民一庭法官助理 董浩然)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24年度南京市“消费维权人物”名单,其中,秦淮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歆、副庭长张阳阳成功入选。
主要事迹介绍
多年以来,陈歆在审判一线工作,从事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在内的民事案件审理和调研工作,主审和参审各类民事案件2217件,其中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135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较高。陈歆主审的原告张某某诉被告南京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案,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获评江苏法院“金法槌”杯优秀案例特等奖,根据此案编写的案例分析被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发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刊登。多年来,陈歆还坚持带领全庭干警开展消费维权普法进社区活动,线上、线下“双线”为消费者提供法律释明、现场调解等全方位司法保护,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主要事迹介绍
张阳阳自2021年7月任秦淮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以来,在审理每一件涉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中,无论案件标的大小,都始终把消费者放在心底。在审理一起因销售仿冒某品牌酒而引起的消费欺诈赔偿案件过程中,主动与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联系,在商家向消费者退款后,由商家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收缴处理,切实杜绝了后续消费欺诈风险的发生。在一起珠宝首饰消费纠纷案件中,向消费者充分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使消费者理解了相关行业标准,撤回起诉,与商家握手言和。多年来,张阳阳一直坚持开展消费维权普法进社区活动,使人民群众掌握维权知识、增强维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维权案件的产生,使人民群众消费的更安心、更放心。
此外,秦淮法院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普法活动。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举办的“共建诚信满意消费,共享健康美好生活”系列活动中,秦淮法院干警董浩然、书记员徐牵卉作为法院代表开展普法活动,为往来群众送上法律知识“干货”。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常见的消费纠纷案例,为往来群众讲解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遭遇消费欺诈时的应对措施以及消费纠纷的解决途径,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秦淮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培育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