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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一起案件入选南京法院2023年度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
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3月14日,南京中院发布南京法院2023年度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秦淮法院一起案件入选。

全屋定制经营者以次充好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葛某诉某家居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

案情

2020年12月,葛某与某家居公司约定定制某品牌全屋家具,并支付定金。2021年6月,葛某与该家居公司签订正式的产品定制合同,约定产品材质、规格,合同价款。2021年10月葛某发现该家居公司送达的衣柜背板实际规格与标签不符。经查询发现该家居公司在某品牌公司无柜体背板下单和生产记录。葛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家居公司退一赔三。

法院认为,葛某与该家居公司就订购案涉家居达成的产品定制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予保护。葛某在依照合同履行其付款义务后,该家居公司交付的柜体背板非品牌公司生产,且背板厚度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直接影响葛某对于是否建立买卖关系的判断,构成欺诈。故判决互相退货退款,家居公司按定制家具价款的三倍赔偿葛某的损失。

点评

近年来,品牌定制家居深受消费者的欢迎。但由于定制家居行业具有专业性和隐蔽性特征,部分经销商在取得知名品牌的授权后,为了控制成本,存在掺杂使用其他不符合约定材质的情形。本案中经营者提供的定制家居货不对板,部分掺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降低了定制家居的整体品质,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