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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市法院统一协调部署下,秦淮法院开展了持续12小时不间断的“暖企惠民”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由市法院执行局实施处张彦智副处长带队指导、现场指挥,市区两级法院近40名执行干警、法警参加,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本次行动。
活动中,申请执行人某国际贸易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服饰有限公司、刘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在法官的努力下现场实现了执行和解,并现场解除了被执行人的“限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申请执行人为一家从事服装批发、店铺加盟的公司。被执行人加盟使用申请执行人持有的品牌并采购服装,双方按期结算货款。后因被执行人经营不善造成合同违约,申请执行人遂诉至本院。经本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约定还款期限。但被执行人未按生效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前期准备奠定基础 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资金账户。后通过电话沟通,被执行人刘某反应其在福建广东一带经营公司,限高影响了经营活动的开展。 执行法官向其释明与其消极面对造成经营损失,不如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分期还款争得申请执行人的信任,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更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经多次电话沟通,释明本案利弊,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同意双方在法院组织下当面协商。 现场和解冰释前嫌 正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暖企惠民”集中执行周,在中院执行局实施处张彦智副处长的带队下,我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协商还款计划。在现场,双方就协议内容进行了充分了商讨,却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但执行法官的一句话打破了僵局:“做生意的人不容易,大家相互也理解一下,有的时候一笔订单、一项资金就决定了公司的走向。” 恰恰是这句不经意的话引起了双方当事人的共鸣,决定各退一步。约定每个月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00元货款直至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也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冰释前嫌。 执行和解的内核是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本案中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作为被执行人的民营企业能正常的开展经营活动,让被执行人有更好的还款能力,从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同时,当场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也有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保护双方的预期利益,维护、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