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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
疫情当前,秦淮法院执行局依托线上办案系统,大力开展“不见面”云执行,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数字化转型,为疫情防控期间的执行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3月12日至31日,秦淮法院执行局共执结执行实施类案件478件,执行到位金额7561.5万,切实保障了疫情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
线上冻结促履行 某科技公司出于经营需要向南京A公司借款150万元,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该科技公司应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判决生效后,A公司向秦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向法院反应因疫情公司经营困难,急需这笔钱周转。 承办法官经过财产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有100余万存款,立即冻结该笔款项。 该科技公司负责人发现公司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了法院,通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该科技公司在了解到A公司经营困难后,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于第二日将剩余90余万欠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法官在第一时间将案款拨付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和解保生产 在某车业公司和B新能源公司、C电动车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审理后判决,B、C应赔偿该车业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两公司并未如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车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秦淮法院依法对B、C公司名下财产予以查控,并冻结了其银行账户,随后B、C公司的负责人分别联系了案件的承办法官麻婵娟,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公司现在经营困难,若该账户继续冻结会导致资金周转受影响。 在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困难后,麻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申请执行人车业公司取得联系,说明B、C公司的经营现状,申请执行也表示理解。 经过法官与双方的多番调解,车业公司与B、C公司达成了和解长期履行协议,B、C公司也已偿还了部分欠款,在车业公司申请下,法院也依法解封了B、C公司名下账户,两公司得以继续正常经营生产,也承诺会按协议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下一步,秦淮法院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同时,将继续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助力企业合法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疫情期间企业正常经营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