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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刑事执行案件办理、高效为民挽回被害人损失
日期:2022-09-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2年7月,炎炎夏日的一天清晨,秦淮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刚刚开始一天忙碌的工作,两位风尘仆仆、满头大汗的当事人急匆匆的走进接待大厅。“我们要见夏局长。”他们表情急切的说着。接待人员不禁心头一紧,是不是有什么紧急情况需要向夏局长反映。细问之下,才知道他们是一件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代表,特地向夏局长赠送锦旗。“我们特别感谢夏局长,如果没有她,我们这些受害人的损失肯定是拿不回来的。”受害人代表何某说。“我们中的有些人因年纪太大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前来,但是他们要求我们必须把心意转达到。”

每一面金光闪闪的锦旗背后总有着一段无怨无悔、司法为民的感人故事,今天的故事这从一件刑事执行案件说起。

2014年,秦淮法院对被告人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责令被告人退赔受害人损失1300余万元。2015年,该案件移送执行后,办案过程一直举步维艰。一方面,受害人多达150余人,且有相当数量是缺乏诉讼能力的老年人,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他们沟通释法,另一方面,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将赃款转移至其亲属名下用以购置房产,这些人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提出执行异议拖延法院的执行进程。“我2016年在执行局工作时,经手过这个案件,当时确实压力很大。一方面,被告人家属使用各种手段拖延执行,对于他们的提出异议我们又不能不处理,另一方面那些受害人,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对法院执行工作又不理解,总觉得我们法院和被告人穿一条裤子,消极执行”。执行局副局长邬海翔谈起这个案件时感叹道。“此外由于我们人员和机构调整,这个案件也经手了好几个承办法官,当事人对此意见也很大,每次到法院情绪都很激动。”

2019年,夏局长亲自接手办理该案件。为了安抚受害人的情绪,夏局长每次都特地安排时间接待他们,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及时沟通反馈执行案件进展。同时,夏局长亲自部署推进涉案房产的处置工作,以期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那段时间,夏局长每天在百忙之余,都会抽出时间处理这个案件,包括公证处、拍辅机构她都要亲自打电话对接,正因如此,涉案房产的拍卖才能如此顺利高效。”法官助理包建平说。

2020年初,涉案的其中两套房产就处置完毕,变价款近500万元。在收到拍卖款的第一时间,夏局长又亲自部署制作分配方案,将案款及时发还给被害人。受害人雍某在拿到赔偿损失第一时间给法院打来电话说:“我们中一些老年受害人因为这个案件,经济拮据、生活困苦,是夏局长她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作风和为民服务的崇高风范,把我们的救命钱给追了回来,缓解了我们燃眉之急,真的不知道如何感谢她。”

2022年以来,秦淮法院执行局共受理责令退赔的刑事执行案件217件,同时还承办了 “易乾宁”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执行案件。在案件执行中,秦淮法院执行局全面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不断加大涉案财产的处置力度和涉案款项的发还速度,力求最大程度和最高效率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秦淮法院将继续推进涉刑事财产案件的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刑事财产刑刑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刑事判决和受害人退赔全面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