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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执行“不打折”,清理积案“购物车”
日期:2021-11-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双十一”期间,许多人纷纷开启“买买买”模式11月10日晚,秦淮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也有别样的“双十一”活动——开展清理积案“购物车”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共挑选12件涉劳务纠纷、民间借贷、抚养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民生案件,南京中院徐忠华副处长莅临指导执行工作,秦淮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21人、警车7辆,邀请参与执行律师代表2人,并邀请多家省市新闻媒体记者见证执行。

经过一晚上的行动,张贴执行法律文书7份,拘传被执行人5人,司法拘留1人,送达预罚款通知书2份,执行到位30余万元,且有多名被执行人当场出具履行承诺书。成功为执行案件当事人送上诸多执行“大礼包”。

段某曾供职于南京某餐饮管理公司,因公司一直拖欠其工资且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段某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经秦淮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公司需支付段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段某多次给曹某发短信催促支付欠款,曹某扬言“你在做梦,一分钱也别想拿到”,并将原开设店铺关闭。

无奈之下,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对公司进行财产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经过对负责人曹某的深入调查,发现其在新街口又新开一家甜品店,遂上门找人。


曹某起先态度非常强硬,坚称自己没钱可还,在承办法官将其拘传至法院,依法对其宣布拘留决定后,曹某“秒怂”,立即筹款1.5万元先行给付,并承诺剩余欠款一周内也将支付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某公司、陈某因犯罪被秦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且需退赔受害人损失。目前该公司名下尚有一3层建筑正在出租,但多数商家拖欠房租未支付。

经过前期的执行,大多数商家已将房租打入法院指定账户,但仍有3家商铺未按期履行。本次集中执行中,承办法官再次来到这三家商铺,并向其送达了预罚款通知书,在看到法官是“动真格”之后,其中一家宾馆经营者立即答应支付拖欠的20万元房租,剩余两家表示会积极筹款,并于指定时间至秦淮法院进行执行谈话。


大童某与张某系多年老友,但7年前因一笔数额不大的欠款关系逐渐紧张。后童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秦淮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需一次性给付欠款及违约金共19800元。

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便行踪成谜,法院只得以终本方式结案。这次集中执行中,承办法官一行根据线索,终于找到张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经过一番执行调解和释法明理后,张某同意还钱但确实无法一次还清,而童某表示看在多年情谊上,愿意放弃利息及违约金,只需张某偿还欠款本金14800元即可,张某当场筹钱将欠款一次缴清,一起拖延7年的案件顺利执结。

拘传当晚,执行法官一行兵分5路,各自携带不同的案件奔赴执行一线,有些虽未能顺利找到被执行人,但张贴了传票与拍卖公告,限期其于指定时间至法院谈话或搬离房屋;

有些被执行人家中确有困难,为不惊动老人小孩、不打扰正常经营活动,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其送达传票并进行普法教育后随即悄然离开;

在一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中,承办法官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耐心调解,终于让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夜里12点,执行法官们的“双十一”执行也终于画下了圆满的句号。

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每一位法院人的拼搏奉献,一场场不知疲倦的审判执行、一个个冲在一线的坚定身影,都是在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都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接下来,所有秦法人将继续一往无前,为实现公平正义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