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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南京:藏匿幼儿争夺抚养权
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刘某与陈某原为夫妻,后来协议离婚,幼子归前妻陈某抚养。2021年12月底,刘某探视孩子后将其藏匿,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朱教莉介绍:“双方其实都在家庭教育当中存在一些不当行为,孩子妈妈亲子陪伴的时间确实比较少,孩子爸爸通过隐匿和抢夺孩子的方式来争夺抚养权,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我们在这个案件当中,给双方下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个令,实际上是责令双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4月15日,法院对当事双方进行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尽管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仍拒绝交出孩子。
朱教莉表示,经过家庭教育指导以后,孩子爸爸虽然认识到错误,但是没有及时纠正和改正不当行为。“这样的行为当然不能获得司法的肯定性评价,所以我们驳回了孩子爸爸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正是我们的裁判旗帜鲜明地指出,孩子爸爸藏匿抢夺孩子的方式是不对的。虽然孩子爸爸提起了上诉,但是在这个期间,经过法官进一步地释法和教育,他主动将孩子送到妈妈处,这对法官来讲是最欣慰的、最值得开心的一件事情。”
最终,刘某同意孩子继续由前妻抚养,撤回上诉。
朱教莉说:“通过我们的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刘某自动履行,既减轻了对孩子的伤害,也保障父母双方对孩子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2023年6月1日施行
2022年,南京两级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2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222次,全国各级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30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8080次。
为规范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制定的《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将于6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