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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府院”合力——秦淮法院牵头召开劳动者权益联合保护会议暨法治宣讲活动
日期:2022-04-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竞业限制、人才引进协议、服务期约定……多种多样的新型劳动法律关系是否让您迷惑不解?

共享用工、调岗降薪、复工复产……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面临的新挑战是否让您压力山大?











































为妥善处理涉创新型企业及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深化诉源治理,促进创新人才引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4月28日下午,秦淮法院联合白下高新区园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以及职、企代表在白下高新园区共同召开劳动者权益联合保护会议,共同探讨,达成共识,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助力企业纾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秦淮法院、白下高新园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秦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采飞主持。



法治日报、新华日报、江苏工人报、江苏经济报、扬子晚报、江苏电视台等十余家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到场采访报道。



会上,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分别介绍了劳动者保护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科技局衣龙腾科长重点介绍了秦淮区的人才政策、重点人才项目、企业扶持政策,欢迎有志之士来到秦淮投资兴业、发展共赢。




区司法局邵传燕副局长重点介绍了司法局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包括设立法律援助站、协助追讨农民工工资、设立知识产权联络中心、为高新企业提供便捷快速服务等。




区人社局王巍院长重点介绍了人社局在就业管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与仲裁等方面的工作,包括减少社保办理的时间、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筹建人力资源企业联盟等。




区总工会李本玉部长重点介绍了工会在多点法律宣传、开展巡回课堂、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力争依托过硬的法律队伍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主动慰问与送温暖。




随后,秦淮法院发布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用工风险化解问答》,民一庭庭长葛岚向到场的企业家代表赠送问答宣传册。


宣传册中,就劳动争议处理过程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一一法律释明,主要涉及人才引进、疫情期间出现的劳动争议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但仅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该协议是劳动合同吗?劳动者曾经感染过新冠肺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录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人手富余,可否将劳动者借出至缺工单位,与其他用人单位共享劳动者?



紧接着,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

职工代表对企业设立职工意外伤害和疾病互助保障、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进行党建引领给予了充分肯定。

企业代表介绍了优化工作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举措,包括合理安排工作量,合规用工、安全生产等方面,力争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同时,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就实务中遇到的法律困惑进行了提问,与会各单位负责同志对劳动者和企业的疑惑和需求均进行了一一回应。




会议最后一个环节,秦淮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阳阳结合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案例,进行专题释法,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用人单位为引进高精尖人才,与人才之间签订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并给与股权激励、利润提成等优惠待遇,该人才亦享有相当大的经营和用人自主权,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就竞业限制和保守商业秘密签订协议,具体有何要求;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与劳动者依法及时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否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为妥善处理涉创新型企业及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秦淮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并重的理念,一方面加强对劳动者保护,另一方面也为用人单位有序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指引,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在坚持查清事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既正确适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又深刻把握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确保疫情防控、稳定劳动关系的政策规定,引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担责任、共渡难关、共谋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下一步,秦淮法院将继续延伸拓展司法职能,在高新园区设立“巡回审理点”,成立“专业合议庭”,深入走访辖区科创企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行政、司法、企业各自专业、职能、资源、平台及人才优势,为构建和谐的劳企关系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