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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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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是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一项有力举措,是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和维护法院司法权威的必要手段。

1月17日下午,秦淮法院召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1年该院打击“拒执罪”的工作成果,并发布了“拒执罪”典型案例。

秦淮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斌,执行局副局长戴娟,刑庭庭长刘娟,刑庭员额法官周可荃等参加发布会。会议由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审管办副主任陶剑涵主持。法治日报、江苏电视台等10多家媒体记者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会上,刘斌副院长介绍了秦淮法院执行亮点工作、打击“拒执罪”工作所取得成效。秦淮法院始终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点工作予以部署。

2021年,秦淮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犯罪线索13件,截至目前,已受理拒执罪公诉案件3件3人,审结2件2人,其中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审结拒执罪自诉案件2件2人,因自诉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均撤回自诉。

戴娟副局长在会上解读了秦淮法院出台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刑事自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法院内部立案庭、刑庭、执行局等部门在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上的职责分工,确保拒执犯罪刑事自诉案件移送、立案、审判阶段的高效、有序衔接;成立拒执犯罪刑事自诉案件审判团队,形成专业分工合作,专案专审,提高审判精准度;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办理拒执犯罪自诉案件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刘娟庭长发布了转让债权拒不执行、骗取解押仍不履行、南京“拒执罪”自诉第一案、拒执罪守护下的“亲权”保卫战等2021年秦淮法院审结的4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因素之一,更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他案外人依法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有着其他民事执行强制措施所不能比拟的强大威慑力,不仅能有效震慑被执行人,更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引导社会公众遵法守信,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下一步,秦淮法院将进一步畅通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外部渠道,加强法院内部的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罪”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