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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敲响警钟:秦淮法院公开庭审职务犯罪案件
日期:2023-08-3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被告人陈某涉嫌行贿一案,现在开庭!”

2023年8月28日下午,伴随着审判长戴娟手中法槌的一声敲响,一场职务犯罪庭审在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江苏省农科院质量安全所及秦淮区级机关工委共计100余名党员干部至秦淮法院旁听被告人陈某行贿案。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作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12年至2022年期间,为帮助某公职人员谋求职务提拔以及为逃避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先后多次向两名公职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其中200万元未实际给付。

该案由秦淮法院刑庭庭长戴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田冬娥和刘文婷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判长戴娟的主持下,庭审节奏流畅、秩序井然,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择期依法宣判。

在庭审的最后,审判长戴娟对被告人陈某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庭教育。法官说道:“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商交往的‘清’,就是要清清白白、坦坦荡荡,不存私心贪心,杜绝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这不仅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告诫,更是对诸如被告人陈某等手握金钱的商人的嘱托。而被告人陈某在交往中逾越政商交往的底线,搞政商勾连、权钱交易,不仅破坏了营商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还影响了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案警示广大公职人员,在与商人交往中要坚持亲清原则,明确公私界限,在提高对企服务能力的同时,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旁听人员表示,看到曾经的企业家在庭审中几度流泪,对曾经的行贿行为深切忏悔,对家人、员工表达亏欠,内心十分触动。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牢记此案的警示,在与企业家交往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做到交往中真诚坦荡、不谋私利,服务中积极作为、为企业排忧解难。

在今后的工作中,秦淮法院将切实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守好廉洁底线,营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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