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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秦淮法院召开律师座谈会(图)
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7月12日,秦淮法院大走访活动以一种新颖的方式,邀请了12名律师代表,前来法院参加律师座谈会,旨在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建立起律师与法官之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工作关系。此次座谈会围绕如何保障律师的权益、如何建立合法、公开、透明、畅通的沟通交流机制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吴焱院长指出,开展大走访活动,既要“走出去”,也要“请进来”,律师与法官是法律共同体,也是最了解法院和审判工作的群体,是庭审活动的重要参与人,对于法院存在的问题有最直观的感受。所以,邀请律师对法院存在的问题以及特色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法院工作的提升和改进,也有利于律师与法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与会的律师代表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是法官应提高综合素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的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以权压人或是不太愿意与律师进行观点沟通,导致律师或当事人无法合理表达诉求;有的法官在执行案件中存在“拖延症”,导致案件一拖再拖。法官应当以德服人,注重知识的提升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在庭审过程中体现对律师的尊重,严格遵守开庭时间,耐心听取律师陈述,不使用训斥、嘲讽的语气或语言,不刻意限制律师的发言时间,不随意打断律师的陈述或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在律师遭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侮辱、诽谤、威胁、甚至人身伤害时,法官应当及时制止。
  二是法院应完善业务交流机制,畅通互动沟通渠道。法官和律师同为职业法律人,需要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相互支持、互相监督,良性互动。有个别律师反映,诉讼文书送达当事人的情况未收到法院的通知,或是法院未及时公开律师代理的案件审判流程信息、生效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或是信息延迟,甚至出现在案件审结后收到立案通知。法官和书记员应当做好及时告知工作,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对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第一时间的告知,确保律师能够及时安排时间。法院可以设立工作邮箱或电话,便于律师留言。
  三是对执行案件要加强督促与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程序。“执行难”是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法院部分执行法官很难联系,处于“失联”状态,调解结束后恢复执行的案件,立案缺乏记录,难度加大,更易造成案件拖延,损害当事人利益。法院将继续推行执行法官值班制度,并及时公开值班时间和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规范恢复执行案件的立案程序,确保律师能够联系到执行法官,获取案件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依法支持和保障律师所享有的权利,既是人民法院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诉讼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法官和律师要进一步增进彼此的尊重和认同,全力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律师庭审辩论等诉讼权利,律师要尊重法官在诉讼中的主导地位,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规则。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深化法院与律师之间的互动交流机制,进一步畅通法官和律师的沟通交流渠道,搭建法官律师阳光沟通平台,建设好法律职业共同体,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