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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节强势出击:秦淮法院民执局成功清空一幢拍卖别墅
日期:2017-03-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三八妇女节,秦淮法院民执局没有停止执行的脚步,继续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成功清空一幢拍卖成功的别墅,交由不动产买受人。

这次集中执行的是江苏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朱某、周某、王某、陈某、南京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08余万元,被执行人朱某名下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开元欣街9号香山美墅38103室是抵押担保房产,该房产面积232.87平方米,具备处置条件。执行过程中,在查看现场时,房屋实际占有人胡某某向法院声称自己是替老板曹某看房子的,曹某是该房屋的承租人,并向法院出示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签订在抵押权设立之后。承办法官现场多次耐心解释其租赁无法对抗执行,如果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曹某并未向法院提交任何材料。秦淮法院依法下达去除租赁拍卖裁定并将裁定和迁出公告张贴至涉案房屋上,承租人曹某亦未提出执行异议,胡某某也未按照迁出公告自行迁出。秦淮法院在2016512日、616日、627日先后三次上门张贴限期搬迁公告,胡某某对限期搬迁公告置若罔闻。20161223日涉案房屋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成功,成交价5205000元。秦淮法院在201729日现场查封了拍卖房屋,但是胡某某私自将封条撕毁。

对于胡某某等人无理强占拍卖房屋的情况,秦淮法院坚持一个原则即司法拍卖物品的交付责任在法院,而不是买受人。民执局处置组经过周密谋划,制定了清空该别墅的详细迁让方案,夏婕局长亲自带队,敦促胡某某等人搬离拍卖房屋。

201738日早7点整,秦淮法院民事执行局、法警大队共33人整装出发,对拍卖房屋进行强制迁让行动。出发前,夏婕局长对大家再次强调了整体工作部署与要求。到达现场后,执行员再次向胡绍国夫妇讲明案件利害,要求他们配合法院强制清空房屋。胡绍国夫妇拒不配合,被执行人员带回法院,依法予以司法拘留、罚款。在公证处的见证下,1115分,房屋被强制清空,所有物品登记造册交由当事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