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法院动态
一、部门基本情况
秦淮区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构成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及家事审判庭、红花法庭、行政庭、民事执行局、行政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行装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审管办、法警大队等22个部门。现有干警422人,包括在职干警189人,离退休63人,长期聘用人员170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及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行。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2015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紧扣区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司法改革、司法公开”为重点,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现代化服务型”法院,为秦淮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导向,着力保障区域改革发展。二是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主业,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三是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着力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五是坚持以司法公开为抓手,着力推进司法阳光透明。六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强化法院自身建设。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8136.7429万元,其中同级财政拨款4036.7429万元,非税收入4100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8136.7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1.20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01.7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3.4884万元;项目支出2685.5360万元,包括经常性项目支出2685.5360万元。
五、对本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法院非税收入为诉讼费收入,以国务院第481号令、财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财行[2003]275号文为征收依据。
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法院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审判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与审判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科目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主要用于法院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保障法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案件审判、执行、法庭建设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住房公积金、新职工房贴、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支出。
经常性项目支出2685.5360万元,具体用于审判大楼基建贷款利息288万元,大明路办公楼租金100万元,被装购置200万元,人民陪审员经费150万元,审判人员及辅助人员培训经费100万元,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经费250万元,用于案件审判、执行、司法救助等业务经费1597.5360万元。
附件【2015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