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改革调研
近日,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公布了2023年年会论文优秀论文获奖结果。其中,由秦淮法院褚爱芳、何牧、别天舒撰写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破产财产认定制度优化研究》被评为青年论文优秀奖。
论文简介: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秉承着“合理调整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先进价值导向,但略领先于我国以债权人本位为主导的具体国情。破产财产的认定制度是个人破产制度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条例》秉承的价值能否实现,但《条例》中的破产财产的认定制度存在缺憾,有必要进行优化。文章以应然价值为导向,从商事主体财产预申报制度的建立,构建破产财产、豁免财产双确认制度,以债务人自住不动产为切入点优化豁免财产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意见。
(论文仅代表干警观点,不代表法院裁判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