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改革调研
6月26日,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南京法院“司法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了南京法院近年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积极成效。
其中,秦淮法院执行局肖海祥法官承办的《通过“活封”被执行人唯一经营资产,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南京某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与南京某印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案》入选“涉企保全系列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深陷困境 被执行人某印务企业,之前主要承接来自教辅机构的印刷业务,经营效益良好。为扩大生产和提升印刷效率,该企业于2019年与某印刷器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购买一台印刷设备。 但受随即而来的疫情和“双减”政策双重打击,该印务企业业务量急剧下滑,经营遭遇极大困难,难以按期支付设备购买款。某印刷器材公司遂向法院起诉,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就设备购买款的偿还制定了还款计划。之后,该印务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未出现好转,反而雪上加霜,工厂停工、机器停摆、资金断裂,承诺的还款计划也无法如期履行。 僵局难破 无奈,某印刷器材公司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肖海祥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调查,查明被执行人目前除仅剩的一台印刷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于是向法院申请扣押拍卖该设备以偿还欠款。 肖海祥法官到被执行人的经营场地,准备依法扣押被执行人的印刷设备,却发现该设备仍在正常运作生产,遂向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其负责人表示公司刚接到一笔业务固定的印刷订单,正在有序恢复生产,并用经营所得逐步解决拖欠的债务和员工工资。 “如果法院强制扣押拍卖印刷设备,一方面,被执行人企业肯定面临倒闭,那不仅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难以全额得到保障,也会导致被执行人企业的员工面临失业;另一方面,已经签订的订单也难以如期完成,给被执行人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肖海祥法官说。 柳暗花明 考虑到被执行人仍具有生产经营的能力,肖海祥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被执行人的情况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深入斡旋沟通,希望双方各退一步,对印刷设备采取“活封”措施,暂不拍卖;此期间被执行人也不得将该设备转让、抵押或者出租、赠与,但可用于企业继续用于生产经营。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最终同意承办法官提出的解决方案。
本案中,对于被执行人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人民法院灵活采取“活封”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避免出现“竭泽而渔”的情况发生。该案例也成功入选了南京中院发布的“司法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在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办理中,秦淮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是否有继续从事生产经营和长期履约能力,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综合利用“活封”、“换封”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因强制执行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