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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不当使用消防喷淋致损失,需担责赔偿
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1日13点左右,某酒店服务员照常开门打扫时,竟突然“下起了雨”,短时间内房间地毯、墙体、床品全都被浸湿。

经快速排查发现,原来是入住的彭某将清洗的衣物晾晒在临近房门的屋顶消防喷淋头上,服务员开门触碰到晾晒的衣物,进而造成消防喷淋感应器大量漏水,致使该房间及楼下房间被浸泡,屋内物品也被损坏。

某酒店快速关闭水阀门并清理损坏物品价值后,要求彭某赔偿财产损失及经营损失。但彭某认为漏水的主要原因系某酒店服务员开门时用力过猛触发喷淋开关所致,其仅应承担次要责任。双方协商不成,某酒店诉至法院。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

本案中,彭某在某酒店住宿期间,擅自将湿衣物悬挂在紧邻房门的消防喷淋器上,该行为明显不当。同时,彭某作为成年人,还应当预见到服务员在提供客房服务打开房门时会碰到衣物,移位的衣架可能造成喷淋器被触发,因此,彭某对于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对于某酒店的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客房服务员在开门时无法预见喷淋器上悬挂衣物,在事故发生后也尽到了及时止损义务,故某酒店对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综合财产损失的市场价格、维修时间等,判决彭某赔偿某酒店损失10000元。

【法官提醒】

假期出行旅游,入住酒店往往必不可少,在享受酒店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不能降低安全防范意识。需注意,消防喷淋头≠挂衣钩,消防喷淋在预定的温度范围内会自动启动或根据火灾信号由控制设备启动,并按设计的洒水形状和流量洒水。如将衣物晾晒在喷淋头上,一旦启动洒水系统,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会造成消防设施损害的后果,因此在入住酒店时,严禁将衣物晾晒或遮挡喷淋头等消防设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