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青年宣讲团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秦淮法院积极开展秦淮区2024年“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暨“四季皆温‘秦’”活动。 2024年6月15日,秦淮法院刑庭庭长戴娟走进老门东三条巷,结合秦淮法院近年来审理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向在场群众讲解了非法集资的典型犯罪手段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重点提示了老年人注意防范以投资项目获取高额回报以及“以房养老”等名义诈骗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犯罪。 宣讲中,戴娟庭长为大家总结了非法集资犯罪常见套路: 1.虚假宣传造势。为骗取社会公众的信任,依托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方式,以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的外壳博取信任。有的非法集资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一旦被查,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2.承诺高额回报。为吸引群众投资,编造“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投资者。非法集资行为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获取投资人的信任,通过用后来人的钱兑付先前利息的方式维持资金链,待集资款达到一定规模后,或因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本付息案发或携款潜逃,致使集资参与人遭受重大损失。 3.编造虚假项目。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提出三点防范非法集资的建议: 1.不轻信虚假宣传。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不要轻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提高警惕,切不可盲目“随大流”投资。 2.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投资前要评估自己是否真正了解产品及投资行情,产品是否符合投资规律,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应当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不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被高利诱惑而盲目投资。 3.选择正规投资渠道。国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就意味着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要及时举报投诉。 现场的群众纷纷表示此次宣讲生动形象、干货满满,增强了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辨别能力,以后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天上不会掉馅饼,非法集资有陷阱。接下来,秦淮法院将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多元化开展普法宣讲,不断向社会公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让防范非法集资的理念深入人心,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