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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丨服务企业面对面 送“典”入企助发展
日期:2024-05-3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正值第四个全国民法典宣传月之际,为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2024年5月31日,在区委统战部(工商联)组织下,区法院联合开展“货殖书院”暨“李璇法官工作室”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服务企业•面对面”。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海波,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陈君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陈丽丽及区工商联驻会干部,区工商联(商会)企业家执委参加活动。

区法院干警戴坤轩结合审判实践,以“新《公司法》若干实务问题解读”为题,分享了新《公司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其中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承担、出资加速到期、董监高义务和责任等。同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就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引导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交流环节现场气氛热烈,各企业家执委针对公司治理问题及新《公司法》修订内容积极发言,围绕出资实缴期限、股东权利义务等问题深入开展交流。陈君君副庭长对企业家提出的生产经营中的常见法律难题,一一详细解答。

“听了法官的讲课,我很受启发,引发了我对资本制度和公司治理规则合规化的诸多思考,对我之后工作的开展很有帮助。”“今天的培训活动收获良多,解开了我对公司董事的责任和公司责任承担方面的一些困惑,强化了我对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活动结束后,各企业家执委纷纷表示,此次普法活动“干货”满满,为企业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指导。

下一步,秦淮法院将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回应企业需求、延伸司法服务,以更好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厚植营商“沃土”,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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