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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一篇裁判文书入选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日期:2024-02-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获奖名单揭晓,秦淮法院金融庭常乐法官参评的(2021)苏0104民初16545号裁判文书荣获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2021)苏0104民初16545号裁判文书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通过关联公司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的法律效力认定问题。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进行规制,其规范意旨在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维护金融秩序。《民间借贷规定》第13条第1项明确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无效,有利于规范我国的金融秩序,引导民间借贷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审判实践准确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提供规范依据。

本案中,原告出借给被告沭阳某公司的4000万元中,有1000万元系原告自行从银行贷款后转贷给沭阳某公司,还有2000万元系原告通过其关联企业从银行贷款后多次流转、最终由原告转贷给沭阳某公司。

通过关联企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应认定为变相套取贷款转贷行为。变相套取贷款转贷行为同样会增加金融风险、损害金融安全、扰乱金融秩序。若不对此种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相关规定就容易被放贷者规避,进而导致相关规定形同虚设。因此,基于规范目的考虑,通过关联企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相关借款合同应认定无效,故本案中3000万元借款部分无效。

撰写心得

谈到撰写裁判文书的心得与感悟,常乐法官将其总结为“精审判,细打磨”。

一篇好的裁判文书关键在于审判。民间借贷与金融类案件大多疑难复杂,新类型层出不穷,事实错综难认,账目繁多难查,准确适用法律难度很大。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常乐法官将精细化审判作为重点,注重阅卷和庭前准备,立足一审中心主义,依法调查取证,全面客观的查明争议事实。作为本案争议焦点的出借资金来源问题,不容半点含糊,依法调取了原告与前后手之间的银行流水,将套贷后连环转账的隐蔽转贷行为查得水落石出。

一篇好的裁判文书也离不开撰写过程中的精细打磨。在全面客观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并进行释法说理显得尤为重要。撰写裁判文书时,只有把事实写清楚了,把道理说明白了,当事人才能看得懂、读得透,认可判决内容,服判息诉。本案审理中,双方矛盾很尖锐,争议极大,但在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一场庭审现场直接关系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亦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秦淮法院将继续深入挖掘,全面培育,努力打磨精品文书和优质庭审,进一步推动形成崇尚精品、追求卓越的法院氛围,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推进司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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