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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干警两篇调研文章荣获省级荣誉
日期:2023-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1月24日,江苏省社科界第十七届学术大会政治学与法学专场论坛在扬州召开,会议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主办,扬州大学承办。参会专家学者聚焦“法治现代化与江苏高质量发展”开展学术交流。经专场学术委员会评审,共评出获奖论文36篇。

秦淮法院金融庭法官助理刘茂梁撰写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系统思维方法的展开—以《保险法》与《民法典》的衔接与调试为例》一文荣获论坛征文二等奖,刘茂梁应邀参加本次会议并在会上作学术报告。

论文介绍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系统思维方法的展开—以《保险法》与《民法典》的衔接与调试为例》

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有机统一。本文以《民法典》和《保险法》格式条款订入规则为切入点,通过对100份判决的实证分析,检视《保险法》格式条款订入规则运行现状。通过回归立法目的,应重构保险人提示说明义务的适用范围、履行方式、履行标准、法律后果等规则,实现《保险法》与《民法典》的法律规范协调和法律评价的统一。文章总结了体系思维在《保险法》与《民法典》适用衔接中的融贯作用,通过发挥民法典的体系效益,实现民法典与保险法的再体系化。该文系南京市法学会2022 年课题“类案同判视角下《民法典》与金融法律衔接适用问题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现已结项并被南京市法学会评优秀。

2023年11月24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七届司法大数据研究与应用研讨会”在南京顺利召开。

金融庭干警刘茂梁的论文《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制度研究一以《民法典)第545条为中心》在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征集评审活动中获评三等奖。

论文介绍

《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制度研究一以《民法典)第545条为中心》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虽有争议,但其转让适用债权规则处理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依据网络服务协议的合同性质和《民法典》第545条,禁止让与特约条款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有效的格式条款,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的认定标准为"有无损人利已的不法或不当目的"。由此,通过对禁止让与特约效力进行限缩解释,为网络虚拟财产交易保留足够的法律空间,保障交易安全。

干警介绍

刘茂梁,法学硕士,现任金融庭法官助理,曾获秦淮区优秀公务员、秦淮法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干警等荣誉。刘茂梁在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之外,积极从事调研宣传工作,在《审判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调研文章二十余篇,所撰写的学术论文荣获全国首届金融协同论坛征文二等奖,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21年金融审判研讨会征文优秀奖等。

(论文仅代表干警个人学术观点,不代表法院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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