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指南

执行指南

财产保全指南
日期:2022-08-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申请财产保全的好处是什么?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效的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防范诉讼风险,最大限度的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2.您申请财产保全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向立案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可以向立案窗口或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书面申请。

  3.您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不依法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多长时间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审查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对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在二日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5.您是否需要交纳申请财产保全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在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负担,不交纳申请费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申请财产保全费如何计算?

  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财产保全费为30元;数额在1000—10万的财产保全费为1%+20元;数额在10万—89.6万的财产保全费为0.5%+520元;数额在89.6万以上的财产保全费为5000元。

  7.采取保全措施后,财产能否被解除?

  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30日内,申请人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8.人民法院一般采取哪些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一般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为:查封、扣押、冻结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9.申请财产保全有误的,申请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申请财产保全有误的,申请人应当依法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错误所遭受的损失。

  10.对保全措施不服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保全措施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11.财产保全流程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向财产保全窗口提交申请及担保;对符合诉前财产保全条件的,窗口在二日内作出裁定并执行;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向窗口或审判庭提交申请及担保;对符合诉讼财产保全条件的,审判庭在二日内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