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执行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 切实解决“执行难”
日期:2021-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执行工作长期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成为真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关键一环。秦淮法院作为全省首家挂牌运行“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站”的法院,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举措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执行利剑,常态化开展党员集中执行活动,并邀请律师代表参与、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作用,共同推动解决执行难。

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站运行一个多月以来,共接受各类案件咨询80余次,其中涉及执行程序问题、家庭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等法律问题咨询,还协助配合执行法官去往现场勘验见证、调取资料,参与集中执行两次。

在一次集中执行结束后,已是晚上10点,参与执行监督的律师们都准备回家时,执行法官接到电话,称在某地找到被执行人,要求法官立即出警将李某带回法院,律师陈某还未回家,决定跟随执行法官前往现场。

本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李某拖欠王某货款2万余元,经法院调解后,仍未归还欠款,且李某一直东躲西藏,执行法官未能找到被执行人。此次,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后,李某仍坚称自己现在创业失败,没有稳定工作,无法还款,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罚款或拘留等执行措施,最终,李某向朋友筹借2万,将所有欠款全部还清。

此时,已是凌晨1点,陈律师不由感叹:“这一晚上的执行见闻,让我内心感慨万千,一是感慨执行局工作人员的辛苦,二是感佩于执行法官的敬业,三是感动于执行队伍的团结。上班有点,下班未知,一天24小时开机,休息少,任务重,随时准备行动,这就是执行法官的日常。”

“民生无小事,执行是大事”

郑某与张某因入户门改造问题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认定张某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将原入户门换掉,安装了新门及门套,开门方向由原朝内开启改为朝外开启,并将房屋的安装位置外移并将房屋的安装位置外移19厘米,其行为对郑某一家的通行造成了安全隐患,损害了郑某的合法权益,判决张某应将入户门恢复原状。

承办法官先后5次上门进行调解,带队上门丈量移门的距离,苦口婆心的从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到给子孙后代树立榜样及至市域治理下的新型社会关系进行劝解,最终化解了双方矛盾,成功让张某自动履行,将门户恢复原状。

当晚集中执行,承办法官就是上门收验其自动履行的最终效果,律师代表对此表示疑问,认为已经执行完毕,为何还要上门检验,法官告诉她:“民生无小事,执行是大事。基本执行完成不是目的和结果,最重要的是确保案件的执行结果让当事人满意,如果不能妥善化解,那小口角可能引发大问题,邻里嫌隙有时会演变为激烈冲突,甚至危及生命及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作为参与本次专项活动的律师,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唐法官这种‘民生无小事’的理念,无论是在审判阶段,还是执行阶段都应当亲自去现场进行勘验,走一走,访一访,听听老百姓的声音,既能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才能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秦淮法院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构建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大格局,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