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执行动态

秦淮法院民二庭受理首批南京中院指定审理“执转破”破产清算案
日期:2018-06-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秦淮法院民二庭受理首批南京中院指定审理的两件“执转破”破产清算案件。

 

同源(江苏)进出口公司于199343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江苏汇鸿同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031223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企业性质为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因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于20145月逃往国外,其后两公司均处于瘫痪境地,停止营业,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秦淮法院在以上述两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中,经查询发现,以同源(江苏)进出口公司为被执行人、被告的案件计13件,涉案标的2800余万元,而已查询到的其名下财产仅有银行存款600余元和一辆轿车;以江苏汇鸿同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被告的案件计22件,涉案标的2.3亿余元,而已查询到的其名下财产仅有初步估值1200余万元的不动产和八辆轿车。两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秦淮法院执行局在征得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后依法将该两公司执行案件移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8529日作出裁定,指定秦淮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对该两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秦淮法院民二庭受理该两起案件后,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在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摇号程序确定破产管理人,民二庭将严格按照省、市法院关于“执转破”案件审理的部署及要求,结合两公司的国有控股和参股性质,依法做好首批涉案标的高、审理难度大的“执转破”案件审理工作,尽快推进“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机制,高效化解批量执行案件,为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贡献。

 

供稿:秦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