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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亮剑:秦淮法院今晨成功强制迁让六户商铺(图)
日期:2017-03-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33日,秦淮法院开展“晨战”集中强制执行活动,强制迁让位于江宁路2801幢综合楼的六户商铺。上午6:30,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共计60余名干警在一楼大厅整队待命。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焱高度重视这次春季执行系列活动的首次会战,亲临指挥并做动员讲话。两名市人大代表和数名媒体记者被邀请全程监督见证这次执行。

 

这次集中执行的是南京某城镇基础设施开发公司与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上海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十日内按照《秦淮区江宁路2801幢综合楼纠偏施工方案》对此综合楼进行维修,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六户商铺经营者)在维修期间予以协助和配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维修,原因是该六户经营者拒不配合搬离危房,与被执行人就损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秦淮法院先后6次组织各方协调赔偿问题,均因各方意见分歧巨大,未能达成相关协议。为了保护周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执行局研究及周密部署,决定对六户商铺进行强制迁让行动。

 

考虑到这次集中执行行动的特殊性,秦淮法院民事执行局做好了十足准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工作预案,并于32日下午召开全局会议,详细布置了工作任务。33日上午700,全体执行人员按既定顺序依次上车奔赴执行现场,半小时后全体人员抵达迁让现场。而后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树立执行公务告知牌,按既定预案到达指定岗位。全体执行人员共分7组,其中6组分别对应一家商铺,展开强制迁让工作,另1组为机动组,负责随行的人大代表、媒体、公证处的保障工作,并对执行工作全程录像、摄像。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执法工作,所有商铺均表示积极配合,搬离危房。商户搬离物品时,执行人员依次清点物品,登记造册,交当事人核验签收,公证工作亦有条不紊地进行。819分,六户商铺全部清空,交予当事人修缮,从整队出发到全部清空完毕,仅耗时1小时19分钟,此次集中强制迁让行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