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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司法力量守护暖心“烟火气”——江苏秦淮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纪实
日期:2023-02-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感谢法官,今天给我们普及了这么多法律知识。二十多年前,我第一次来夫子庙,就听说了你们李春海法官保护消费者的‘一双旅游鞋’案子,没想到,这个传统你们秦淮区人民法院一直坚持到了现在……”2023年1月25日,农历大年初四,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老门东景区恢复了往日的人头攒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葛岚庭长现场为游客进行了法律咨询,一位年过花甲的游客来到法官身边,亲切地说道。

1993年,全国首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在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这位游客口中的李春海法官,正是法庭的第一任庭长。30年来,秦淮区人民法院一直牢固树立保障消费者与商家合法权益的理念,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公正审结消费纠纷类纠纷的基础上,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打造“法庭在前、联动加力、服务升级、常态宣传、司法托底、平等保护”的全方位消费环境优化机制。

“赓续先进精神,接续发力,一直是秦淮区人民法院的优良传统。为了服务区委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工作目标,我们坚持不断用司法力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释放消费潜力托底加力、保驾护航。”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守忠表示。

助力商圈提档升级

“中华第一商圈”新街口、全国第一个开放式5A景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诸多在江苏省、全国有影响力的文旅消费名片坐落于秦淮。如何协助商圈不断提档升级?如何吸引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业态入驻秦淮?从司法角度,秦淮区人民法院给出的答卷是持之以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经济正在不断复苏,原有商业也跟不上时代了,我们商场在等着完成拆迁和改建,新的商户也在等着入驻。多等一天就是大量的损失,法官,我们该怎么办?”申请执行人的一番话,让法官意识到案子不简单。

这是一起困扰了双方14年之久的纠纷:新街口商圈某商业楼拆迁改造中,商铺经多次转租,现承租方已是案外人,由于各方对于补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合意,且有部分执行案件在其他法院,协调处理甚为复杂。

“不能让商圈一直有‘疤痕’,也不能让商家受‘委屈’,平等保护各方权益,尽快恢复消费活力,是我遇到这个案子后第一时间的想法。”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肖海翔立即与其他执行法官召开联席会议,主动上门走访店家、租户,经过多次释法说理,租户现已成功迁出,矛盾得以化解,拆迁改造工作正有序推进。

这一案件只是秦淮区人民法院每年用司法力量助推商圈提档升级的一个典型。近五年,秦淮区人民法院全力保障南部新城建设和古城历史风貌整体保护,依法办结搬迁、征收、消险迁让等案件546件。

商业业态的更新,往往也需要市场经济自发调节,落实到法院受理的案件而言,就是一个个房屋租赁纠纷。在每年审结近800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基础上,秦淮区人民法院专业化审理房地产纠纷的红花法庭,以案件为数据样本,从案件地域分布、商业经营、争议焦点等方面,全面分析经营性房屋租赁纠纷的案件态势,提出助力商圈提档升级、“助企纾困”等六项工作思路,通过邀请辖区商场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共同旁听庭审、召开主题论坛,取得良好成效。

“用好司法智慧,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平衡双方利益,让商业业态推陈出新,健康生长,是我们用一个个案件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秦淮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斌告诉记者。

消费者的守护者

2023年1月19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座谈会在秦淮区老门东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召开,秦淮区人民法院与秦淮区文旅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夫子庙街道、门东公司分别就“文旅消费微法庭”建设、规划,消费者权益联动保护提出各自的构想。

“秦淮区有着扎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我们要延续这种传统,对提升消费者的文旅体验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近年来,法院开发了数字微法庭,将法院预防和化解纠纷的工作不断前移,这种工作模式也可以拓展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领域。”秦淮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采飞告诉记者。

三分部署七分落实,揭牌“文旅消费微法庭”当天下午,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便做好了2023年春节期间的排班表,即便是假期,也有法官现场“坐诊”,为群众提供现场答疑解惑、典型案例宣讲。

宣讲现场,一起买到“库存空调”的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兴趣:2019年,市民李某花1万多元购买空调,安装后查看生产日期却发现是2016年,李某认为某电器公司在销售空调时并没有告知他送货安装的是“库存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诉至秦淮区人民法院。

考虑到消费者对自己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家用电器都有合理的安全使用期限,超期使用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法院判决商家更换同型号机型并免费予以安装。

此案分别入选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近三年,秦淮区人民法院年均审结消费类纠纷400余件,每年均有消费类案件入选上级法院典型案例,先后出台了《关于联合开展“双线”保护 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的十项措施》等一系列联动举措,每年开展消费者保护普法宣讲20余场,受众5000余人,并借助司法建议等机制有效将大量消费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

全面延伸司法职能

“聚焦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搭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细化协同联动机制,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层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网络消费保护氛围三个方面,实现‘司法+行政+社会’联动维权,是我们这次消费者权益联合保护工作的最大亮点。”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秦淮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凌沙沙介绍道。

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仅仅是秦淮区人民法院推行府院联动机制,服务保障促进消费的“组合拳”之一。近两年来,秦淮区人民法院多次参与兄弟部门的消费纠纷协调化解。

2021年,王某网购某名贵白酒,经过鉴定机构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秦淮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判决退一赔三。案件审理后,承办法官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阳阳并没有简单就案断案,而是借助所推出的“双线”保护机制,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根据相关规定将案涉白酒予以收缴,并推动了双方达成民事、行政有效衔接方案,有效降低了类似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的发生。

与此同时,秦淮区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总结在消费类案件办理中的典型、突出问题,着力源头上压降纠纷,向监管机构、各大商家发出多份司法建议。

“在多起网络平台商户起诉消费者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因消费体验网络评价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较往年增多。如何在源头上压降纠纷,同时实现对于平台商户信誉的保护,我们想到了司法建议这个办法。”司法建议的执笔人之一、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张小燕说。司法建议“完善网络平台评论机制、保障平台商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获评江苏省法院年度优秀。

一份份司法建议“落地有声”,不断在前端净化消费环境,也成功让消费者的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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