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为了刺激学生们学习或增加购买欲望,学生文具可是越变花样越多,就比如某家知名文具企业为了刺激消费,就设计出不同款式和样子的一套钢笔,然后一支一支来卖。除了这种在外观上吸引人的文具外,还有在功能上下功夫的,比如可以用橡皮擦除的钢笔印记,还有写完几个小时字迹会消失的等等不同功能。
这些多种多样的文具,在丰富了学生的学习生活之外,也在无形之中给不法分子制造了机会。南京的一名女子李某,就利用了一款“消字笔”的消字功能,差点坑了自己的老同学6万余元。
在2019年12月,34岁的南京女子李某找到了自己的老同学陆某,以自己最近生活困难需要帮助为由,向陆某借来了65000元,李某也承诺会在2020年1月还款并且支付利息,为了日后还钱时方便,二人同意写一张借条,当时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二人也并没有什么强硬的要求,只不过有此凭证在也是多了一份安心。
送走了拿着钱的李某后,陆某在家准备将借条收起来,顺手就拍了一张照片。可陆某没想到,多亏了他自己的“多此一举”,才让自己有了维权的证据。等到了李某陆某二人约定的还款日期时,李某却失联了,这时陆某生气地拿出了之前写的借条,这一看可真是吓了陆某一大跳,原本明明白白写着字的纸上,居然一个字都没有了,只有仔细看,才能看出来当时写过字的痕迹。
见状陆某以“未按照约定归还本金以及拒不支付利息”的理由,将李某告上了秦淮法院,请求法院能帮助自己判令对方返还所借款项,这也多亏了在写完欠条之后陆某拍了一张照片,否则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仅凭一张没有字迹的借条,且没有经过鉴定的话,要求对方归还借款是很难获得法院支持的。
在诉讼阶段,秦淮法院的法官助理刘茂梁表示,因为李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法院对开庭通知进行了公告送达,但在开庭当天李某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陆某表示李某除了向自己借的这65000元钱以外,还以自己的身份在多家银行贷款,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
法官分析,李某可能是故意使用“消字笔”书写借条,她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
其实利用“消字笔”进行诈骗的人不在少数,在2020年4月,山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就曾审理过一起这样的案件,在这起案件中由于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被处以10年有期徒刑和30万元罚款。
那么既然有这样的先例,我想秦淮法院应该在判决方面不会太过于难处理,希望这起案件能早日有一个合理的处理办法。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出借钱款要求对方书写借条时,一定要留意清楚,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