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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认知里,提起毒品人们都会想到鸦片、海洛因,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毒贩为了牟取暴利想方设法冲破防线,各种新型毒品经过“乔装打扮”,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潜伏在人们身边,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 。 近年来,以“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第三代毒品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合成大麻素即是其中之一,它是一种类似天然大麻素的化学合成物质,相较于天然大麻素,它的危害性更大、精神活性更强,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新精神活性物质,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电子烟以时尚的外表和丰富的口味成为人们眼中的潮流新宠和戒烟神器,而“上头电子烟”,实际就是在烟油中加入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隐藏在靓丽外表下的一种新型毒品,所谓的“上头”,就是毒品吸入人体后产生的短暂“欣快感”。 “上头电子烟”比传统毒品更具有迷惑性和成瘾性,滥用者在吸食后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由于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成本低,又常常伪装于电子烟之中,加之互联网快速发展,毒贩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加剧了“上头电子烟”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的传播和销售,极易诱导青少年迈出涉毒第一步,严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性不容小觑。 如何辨别“上头电子烟”呢?首先是要关注营销广告语中是否出现了“比普通香烟有劲”“越吸越上头”“感觉像高空飞行”等一些吸毒暗语字词,其次就是对比价格,“上头电子烟”的价格高于普通电子烟。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任何烟草口味以外的电子烟均不属于合法销售的电子烟。 【法官提醒】 1.贩卖涉毒“电子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切勿被“上头电子烟”既不上瘾也不犯法的说辞蛊惑,迈出毒品犯罪的危险一步。 2.毒品形态千变万化、新型毒品层出不穷,但是不管怎么变化,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对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一定要练就辨毒的火眼金睛以及拒毒的坚定信念,时刻牢记“吸毒毁一生”的忠告,杜绝“吸一口没事”等侥幸心理,不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