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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白下法院与区司法局合作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日期:2012-11-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白下法院与区司法局主要领导积极会商,共同探索法院内外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多元化格局。

  一是搭建组织机构。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诉调对接工作的全面部署和督查指导。法院采飞副院长、司法局张源副局长担任小组负责人,法院民一庭和区矛盾调处中心为诉调对接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机构,司法局基层科科长何远征为联络人,负责诉调对接联络工作。必要时,法院将安排一名法官一名调解员进驻区矛盾调处中心指导或参与纠纷调解。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1、培训制度。法院指派资深法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调处工作培训辅导及业务指导活动。2、旁听制度。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案件时,邀请调解组织负责人和参与调解的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对其他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调解员主动要求旁听的,法院应予支持。3、咨询制度。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遇到有关法律问题需咨询的,法官应当接受咨询,指导其规范工作程序、调解方式及文书制作。4、评阅制度。法院定期会同司法局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评阅,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以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水平和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权威性与公信度。5、例会制度。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联合召开一次诉调对接情况交流工作例会,对前期开展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制订后期工作计划,确保诉调对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大调解的优越性和诉调对接的意义和工作成果,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1、借助调解成果制成图片板报进行巡回宣展;2、按照司法服务网格化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现场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3、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宣传平台,有意识地将矛盾纠纷导入诉调对接机制。

  四是落实工作保障。为落实基础保障,法院和区司法局在人力、经费及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特别是在人员的选调上,将富有民事调解经验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诉调队伍,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用品,确保诉调对接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