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改革调研
6月3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于5月19日立案,从立案至审结仅15日,系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以来,首次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
原告王某某以了解拆迁政策为由,于2016年2月25日以邮寄方式向被告某区征收办申请公开某建设项目拆迁补偿、补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被告于2016年2月26日收到该申请,并于3月17日将该项目的拆迁补偿、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表邮寄给原告。原告认为被告逾期答复且内容不完整,要求确认被告答复行为违法。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后,及时以电话通知、传真等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保障了原告知情权,当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南京铁路法院自2016年4月1日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以来,已受理行政案件三百余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了规定,为及时审结案件,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南京铁路法院按照“繁简分流、简案速审、繁案精审”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行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高效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
供稿:铁路